招遠市疾控中心與公共衛生應急指揮調度中心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環發[2015]162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規定,建設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特向公眾公示如下環境信息: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招遠市疾控中心與公共衛生應急指揮調度中心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煙臺市招遠市西宋路麗苑新城西南
項目投資:40260.00萬元
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規劃建設總用地9863m2(約14.79畝),總建筑面積25236m2。主要建設:實驗樓、綜合業務樓、核酸檢測(PCR)中心、地下相關建筑等。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項目污水處理間排出的惡臭有組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污水處理間周邊空氣執行《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表2中的濃度標準;食堂的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小型標準;實驗室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標準,硫酸、鹽酸、氮氧化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標準,硫化氫和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二級標準。
根據本項目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進行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排放的各廢氣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對周邊大氣環境中污染物濃度貢獻值較小,項目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是可接受的。
本項目不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建設項目出水糞大腸菌群滿足《山東省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DB37596-2020)4.2.4要求;氨氮、動植物油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A級標準執行;pH值、COD、BOD5、懸浮物、總余氯、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石油類、揮發酚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預處理標準限值。
(3)本項目建成后,項目四周廠界的噪聲預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限值,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
因此,建設項目采取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網絡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5y03i_qY9Szsb6hR4rerA
提取碼:k4x1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經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論證、預測評價,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要求,符合用地規劃和相關環保政策的要求,選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具備技術和經濟可行性,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措施的情況下,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周邊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等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項目所在地環境的相應功能區要求。公眾參與調查表明,周邊民眾對本項目主要持支持態度。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的關心程度和所持態度以及公眾關心的主要問題,聽取公眾對項目的意見和建議,使項目的設計建設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關公眾積極參與本次公眾調查。
本次公眾參與的調查范圍:受項目影響的居民、單位。
本次公眾參與調查的主要事項為:了解公眾對環境現狀的滿意程度、對項目的了解程度、對項目建設的態度以及公眾對項目的其它意見。
為使公眾能更加確切和詳實的了解到本項目的有關信息,需要進一步了解項目有關信息的人士,可詢問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可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聯系,發表意見。公眾意見表網絡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P0sUVBfozKQEl1ufpC4YYQ
提取碼:misg
注:公眾在提交意見時,應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國家鼓勵公眾采用實名方式提交意見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反映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并將意見或建議填寫至公眾意見表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我單位。
六、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招遠市金都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地址:煙臺市招遠市溫泉路128號
郵編:265400
聯系人:叢楓林
聯系電話:15715358282
郵箱:467272042@qq.com
七、公示說明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上述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另外抄送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招遠市金都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